第三卷 青梅竹马还是算了吧 第六章 原青梅竹马想要守望 「啊!!!!!!!!!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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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这是我每当回想起来就会一阵汗毛倒竖的事实,但我在初三的一段时期中,确实曾经拥有过所谓的女朋友。
那是一个既顾家又有献身精神的女孩。虽然个子娇小、但外表也完全算得上是个美人——如果对100个人自夸的话,大概会有70个人会感到羡慕吧。这样的一个恋人,我确实曾经拥有过。
怎么突然就开始撒狗粮了啊这个家伙——你现在是不是这么想的?
好啦好啦,你还是先等一等吧。等你把我的故事听到最后,究竟会不会保持同样的想法不变呢?
我做个预言吧。
你的想法一定会产生一百八十度的大反转。
如果不是这样——过去的我,可就死不瞑目了。
——阿暮。放在冰箱里的补丁,你吃掉了吗?
那,不过只是平凡到让人不禁呵欠连天的一幕日常而已。
当时,我们刚开始交往还没过多久,彼此的生活没有什么特殊的变化。有一天,当我一如既往在我家度过放学时光的时候,那家伙如此说道。
据她所言,她似乎把布丁放在了冰箱里。
而我的脑海中,则有过一段将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冰箱里的布丁吃光的记忆。
那时还算是神采奕奕的我,急急忙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。
——对不起!我马上去买新的……!
——……没事啦。我的那份已经有了。
像这么说着,她从冰箱里拿出一个还没开封的布丁。
这么说的话,我看到补丁的时候好像也还有一个来着?
——什么嘛。这不是有两人份的吗。
——……算是吧~。
那家伙坐到餐桌边,啪啦一下粗暴地撕开了包装,大口地吃了起来。
她倔强地不肯和我对上视线。而她之所以看上去鼓着脸颊,大概不是因为在吃布丁的缘故吧。
——……那,为什么会这么生气呢?
——我没有生气哟。
她的声音显然有些生硬。但是那时的我,直到最后也还是没弄明白她生气的理由。
接着,时间来到了那天晚上,我们吃晚饭的时候。
——拿下咯!
那家伙飞快地从我的盘子里取走了炸鸡块。
——喂、喂!干什么啊!
——生什么气啊~?真是个贪吃鬼。就那么想吃吗?
那个女人用筷子轻轻挥舞着夹着的炸鸡块,恶作剧一般地笑了。
这……莫非是下午那次布丁事件的报复行为?
反应过来的我,稍微有点不高兴地扭过了脸。
——被抢了东西,无论谁都会生气的。
——那,我就还给你吧。
被筷子夹着的炸鸡块,径直被送到了我的嘴边。
——来,啊~9834
――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难道说……我看着炸鸡块,意识到了真相。
——……白天的布丁。
——嗯~?
——难道说……是为了做这个才买的吗?
所以,一个人先吃了才会生气吗?
那个女人——晓月她——
露出了猫一样的坏笑,开玩笑一般说道。
——到底,是怎么一回事呢~?
啊啊……光是回想起来,背后就是一片发凉。
毛骨悚然。鸡皮疙瘩掉满地。
这一定就是最初的契机了。
那时候,这还不过是令人微笑的,恋人间的嬉戏。
但是不知不觉间,那家伙用筷子送到我嘴里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。
再后来,我自己用筷子的情况反而变得更加罕见。
到最后——我的座位前,已经不再摆筷子了。
川波小暮死过一次。
但是为什么,像这样的回忆,还顽固地留在心中呢?
◆
「————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!!」
清晨,我从睡梦中醒来,发现恶心的汗水打湿了我的全身。
……又是,那时候的梦吗。
我用手遮住窗帘的缝隙中射进房里的光。虽然期待清爽朝阳能够冲走噩梦的记忆,但奈何这噩梦实在是太过恶劣,就像是咖喱的污渍一般,顽固地残留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。
卷起长袖衫的袖子确认自己的手臂后,我不禁皱起了眉头。就像是贴在岩石上的藤壶一样,大量的荨麻疹覆盖了我的皮肤。
这样的梦醒时分,简直糟透了。
心情沉闷地走出自己的房间,餐桌上放着一个用保鲜膜包着的煎蛋。一旁还附带着被反复利用了无数次的纸条,写着『今天会晚一点回来。晚上随便吃点吧。妈妈。』。
又是一如既往的早晨。
多亏了噩梦的缘故,我的意识十分清醒。我把面包放进面包机里,暂且回房迅速换上了制服。
把烤好的面包和冷掉的煎鸡蛋塞进嘴里,把牛奶灌进肚子里后,去洗手间打点好自己的打扮。
等到我拿着包从玄关离开的时候,已经是上午8点40分了。
走到公寓的走廊里的瞬间,隔壁的屋子的门也被同时打开。
从里面出来的人,是一个穿着和我同一款高中制服的女生。
那个不到150厘米的矮子,一注意到我就斜着眼瞪了我一眼。
我也斜着回敬了她一瞪。
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」
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」
我们之间打的招呼,唯有这道仿佛添加香料一般地混入了敌意的视线。
马尾辫微微晃动。
与此同时,我也移开了视线。
我们一前一后,走在没有任何装潢的走廊上。当我们来到电梯间的时候,两台电梯中的其中一台正敞开着大门,仿佛迎接着我们的到来一般。
我乘了上去。
矮子女没有跟上。
她转而乘上过了几秒才打开的另一座电梯,失去了踪迹。
电梯的门关上,变成完全的密室之后,我终于放松下来。
接着抬头看向纯白色的灯光照射着的低矮天花板,沉重而又苦闷的呼吸从我的口中吐出。
——举国上下数以千万计的男子们啊。憧憬着恋爱喜剧的你们如果能听到我的话语,就请你们唯独不要忘了这一句话。
千万千万,不要和住在隔壁的青梅竹马交往。
住在隔壁屋子的南晓月,曾是我的家人一般的存在。
虽说现代日本人大抵如此,但我们俩的双亲都是忙于工作而常常不在家的人。早出,而又晚归。自打自立之心多多少少开始了萌芽的小学生时代起,他们就开始委托我一个人看家了。
这种情况下,隔壁的屋子有一个同年的小孩子在——
关系想要不变好反倒更难吧。
双亲不在家的时候,我们相互泡在对方的家里,玩耍、聊天、做做饭、洗洗衣服,又或是就那么无所事事地虚度着光阴——这样的生活,我们持续了好几年。
然后,我们成为了初中生。
迎来了所谓的青春期。
想让我不要对那家伙抱有恋爱方面的情感,这,恐怕也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了吧。
初三的时候,我们的关系从青梅竹马转变成了恋人。
刚开始那会儿嘛,那的确还是很开心的啦。毕竟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交到女朋友。遑论那还是从小就在一起,隐约抱有好感的青梅竹马呢。
因为物理上的距离同样很近的缘故,我们亲热起来那叫一个一天二十四小时从不间断。在家的时候恨不得每分每秒都黏在一起,恶心到了我问到『我要去洗手间所以离开一下可以吗?』她就会回答『不要。我也一起去』的程度。
但是啊,这种状况,又怎么可能长久呢?
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还能感到开心,充其量也就是刚开始一个月左右的事吧?冷静想想,对方对你软磨硬泡只是为了和你一起上厕所,这也实在是有些烦人吧?按道理,只要在经过了一段时间头脑冷静下来后,将彼此的距离感调整到相对合适的程度,划清一条名为隐私的界限后,有节制地享受这层恋人关系,这不就行了吗?
但是,南晓月的词典里,没有『节制』一词。
那个女人,在过去了一个月后,两个月后,哪怕在过了半年之后,也依然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地缠着我,走在外面挽着我的胳膊,回到家里还要坐在我的膝盖上。
并且,之前分担的家务也完全成了由她一人包办。
我的饭菜全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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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这是我每当回想起来就会一阵汗毛倒竖的事实,但我在初三的一段时期中,确实曾经拥有过所谓的女朋友。
那是一个既顾家又有献身精神的女孩。虽然个子娇小、但外表也完全算得上是个美人——如果对100个人自夸的话,大概会有70个人会感到羡慕吧。这样的一个恋人,我确实曾经拥有过。
怎么突然就开始撒狗粮了啊这个家伙——你现在是不是这么想的?
好啦好啦,你还是先等一等吧。等你把我的故事听到最后,究竟会不会保持同样的想法不变呢?
我做个预言吧。
你的想法一定会产生一百八十度的大反转。
如果不是这样——过去的我,可就死不瞑目了。
——阿暮。放在冰箱里的补丁,你吃掉了吗?
那,不过只是平凡到让人不禁呵欠连天的一幕日常而已。
当时,我们刚开始交往还没过多久,彼此的生活没有什么特殊的变化。有一天,当我一如既往在我家度过放学时光的时候,那家伙如此说道。
据她所言,她似乎把布丁放在了冰箱里。
而我的脑海中,则有过一段将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冰箱里的布丁吃光的记忆。
那时还算是神采奕奕的我,急急忙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。
——对不起!我马上去买新的……!
——……没事啦。我的那份已经有了。
像这么说着,她从冰箱里拿出一个还没开封的布丁。
这么说的话,我看到补丁的时候好像也还有一个来着?
——什么嘛。这不是有两人份的吗。
——……算是吧~。
那家伙坐到餐桌边,啪啦一下粗暴地撕开了包装,大口地吃了起来。
她倔强地不肯和我对上视线。而她之所以看上去鼓着脸颊,大概不是因为在吃布丁的缘故吧。
——……那,为什么会这么生气呢?
——我没有生气哟。
她的声音显然有些生硬。但是那时的我,直到最后也还是没弄明白她生气的理由。
接着,时间来到了那天晚上,我们吃晚饭的时候。
——拿下咯!
那家伙飞快地从我的盘子里取走了炸鸡块。
——喂、喂!干什么啊!
——生什么气啊~?真是个贪吃鬼。就那么想吃吗?
那个女人用筷子轻轻挥舞着夹着的炸鸡块,恶作剧一般地笑了。
这……莫非是下午那次布丁事件的报复行为?
反应过来的我,稍微有点不高兴地扭过了脸。
——被抢了东西,无论谁都会生气的。
——那,我就还给你吧。
被筷子夹着的炸鸡块,径直被送到了我的嘴边。
——来,啊~9834
――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难道说……我看着炸鸡块,意识到了真相。
——……白天的布丁。
——嗯~?
——难道说……是为了做这个才买的吗?
所以,一个人先吃了才会生气吗?
那个女人——晓月她——
露出了猫一样的坏笑,开玩笑一般说道。
——到底,是怎么一回事呢~?
啊啊……光是回想起来,背后就是一片发凉。
毛骨悚然。鸡皮疙瘩掉满地。
这一定就是最初的契机了。
那时候,这还不过是令人微笑的,恋人间的嬉戏。
但是不知不觉间,那家伙用筷子送到我嘴里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。
再后来,我自己用筷子的情况反而变得更加罕见。
到最后——我的座位前,已经不再摆筷子了。
川波小暮死过一次。
但是为什么,像这样的回忆,还顽固地留在心中呢?
◆
「————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!!」
清晨,我从睡梦中醒来,发现恶心的汗水打湿了我的全身。
……又是,那时候的梦吗。
我用手遮住窗帘的缝隙中射进房里的光。虽然期待清爽朝阳能够冲走噩梦的记忆,但奈何这噩梦实在是太过恶劣,就像是咖喱的污渍一般,顽固地残留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。
卷起长袖衫的袖子确认自己的手臂后,我不禁皱起了眉头。就像是贴在岩石上的藤壶一样,大量的荨麻疹覆盖了我的皮肤。
这样的梦醒时分,简直糟透了。
心情沉闷地走出自己的房间,餐桌上放着一个用保鲜膜包着的煎蛋。一旁还附带着被反复利用了无数次的纸条,写着『今天会晚一点回来。晚上随便吃点吧。妈妈。』。
又是一如既往的早晨。
多亏了噩梦的缘故,我的意识十分清醒。我把面包放进面包机里,暂且回房迅速换上了制服。
把烤好的面包和冷掉的煎鸡蛋塞进嘴里,把牛奶灌进肚子里后,去洗手间打点好自己的打扮。
等到我拿着包从玄关离开的时候,已经是上午8点40分了。
走到公寓的走廊里的瞬间,隔壁的屋子的门也被同时打开。
从里面出来的人,是一个穿着和我同一款高中制服的女生。
那个不到150厘米的矮子,一注意到我就斜着眼瞪了我一眼。
我也斜着回敬了她一瞪。
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」
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」
我们之间打的招呼,唯有这道仿佛添加香料一般地混入了敌意的视线。
马尾辫微微晃动。
与此同时,我也移开了视线。
我们一前一后,走在没有任何装潢的走廊上。当我们来到电梯间的时候,两台电梯中的其中一台正敞开着大门,仿佛迎接着我们的到来一般。
我乘了上去。
矮子女没有跟上。
她转而乘上过了几秒才打开的另一座电梯,失去了踪迹。
电梯的门关上,变成完全的密室之后,我终于放松下来。
接着抬头看向纯白色的灯光照射着的低矮天花板,沉重而又苦闷的呼吸从我的口中吐出。
——举国上下数以千万计的男子们啊。憧憬着恋爱喜剧的你们如果能听到我的话语,就请你们唯独不要忘了这一句话。
千万千万,不要和住在隔壁的青梅竹马交往。
住在隔壁屋子的南晓月,曾是我的家人一般的存在。
虽说现代日本人大抵如此,但我们俩的双亲都是忙于工作而常常不在家的人。早出,而又晚归。自打自立之心多多少少开始了萌芽的小学生时代起,他们就开始委托我一个人看家了。
这种情况下,隔壁的屋子有一个同年的小孩子在——
关系想要不变好反倒更难吧。
双亲不在家的时候,我们相互泡在对方的家里,玩耍、聊天、做做饭、洗洗衣服,又或是就那么无所事事地虚度着光阴——这样的生活,我们持续了好几年。
然后,我们成为了初中生。
迎来了所谓的青春期。
想让我不要对那家伙抱有恋爱方面的情感,这,恐怕也是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了吧。
初三的时候,我们的关系从青梅竹马转变成了恋人。
刚开始那会儿嘛,那的确还是很开心的啦。毕竟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交到女朋友。遑论那还是从小就在一起,隐约抱有好感的青梅竹马呢。
因为物理上的距离同样很近的缘故,我们亲热起来那叫一个一天二十四小时从不间断。在家的时候恨不得每分每秒都黏在一起,恶心到了我问到『我要去洗手间所以离开一下可以吗?』她就会回答『不要。我也一起去』的程度。
但是啊,这种状况,又怎么可能长久呢?
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还能感到开心,充其量也就是刚开始一个月左右的事吧?冷静想想,对方对你软磨硬泡只是为了和你一起上厕所,这也实在是有些烦人吧?按道理,只要在经过了一段时间头脑冷静下来后,将彼此的距离感调整到相对合适的程度,划清一条名为隐私的界限后,有节制地享受这层恋人关系,这不就行了吗?
但是,南晓月的词典里,没有『节制』一词。
那个女人,在过去了一个月后,两个月后,哪怕在过了半年之后,也依然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地缠着我,走在外面挽着我的胳膊,回到家里还要坐在我的膝盖上。
并且,之前分担的家务也完全成了由她一人包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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