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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......你干嘛?”

    “干。”

    “......我问你想干嘛?”

    “想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被重重地压在床上,双手也被他压在两侧。

    梁乐狂热的热吻,让她有些头昏脑涨,她的脸上渐渐升起几片红霞。

    这个家伙......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啊喂!

    在她的慌乱中,只能看到梁乐的目光炽热而温柔,他的眼睛里,似乎升腾着两道要将她融化的火焰——梁乐的脸越凑越近。

    又是一道漫长的热吻,李思雨剧烈喘息。

    她能呼吸到的,全是他的气息。

    那股侵略般的灼热,那股要炸开般的情意,几乎要将她融化,几乎让她的大脑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屋子里的温度开始上升,李思雨感觉身上很热。

    她的脸烫的很厉害,她心里在颤抖,她不知道梁乐压抑了多久,也不知道梁乐经历过什么,但她知道接下来应该要发生什么事。

    梁乐又一次凑近,李思雨再一次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接吻的时候是不可以睁眼的,不是因为这样看不清楚,也不是因为这样对视的时候会很尴尬。

    而是因为,这种事情只有闭上眼才会更专注,才能更便于用心去感受。

    李思雨的脸越来越烫,她的身体也越来越热,今天的事来得有些突兀。

    有些事情她还没准备好,梁乐虽然比她小了很多岁,但既然是她的小男朋友,她也考虑过发生一些事情的可能性,可她没想到是在今天。

    梁乐离开了很久,她的思念无时不刻,他今天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,她的喜悦无以复加。

    可是,怎么就突然来到这一步了。

    梁乐放开李思雨的手,左臂绕到她身后把她上半身扶起来,右手顺着下摆的空隙伸了进去。

    李思雨随着他这个动作,心好像也抛得高高的,轻飘飘的再没有一丝重量,脑袋慢慢丧失了思考的能力。

    终于还是要......

    算了,他喜欢就好。

    大脑完全失守的最后一刻,李思雨想到了什么,忽然恢复了一丝清明。

    不,今天......

    灼热慢慢褪却,心在缓缓下坠,李思雨软绵绵的身体变得有些僵硬。

    梁乐停住了动作,他就像三伏天里被兜头浇了一桶冰水。

    感受到这股明显的抗拒意味,梁乐火热的心像是被抽离全部的温度,一点一点熄灭下来。

    他慢慢收回右手,左臂把李思雨扶稳后,向后退了一小步。

    他距离李思雨只有一步之差,但这一步如同天堑,跨越了从夏天到冬天两个季节,间隔了赤道与极地半个地球。

    李思雨睁开眼睛,她看到了梁乐复杂的目光。

    “对不起。”梁乐轻声说道。

    李思雨心里一沉,梁乐和一般的男孩子不一样,他对待感情很果断也很敏感,这么打击他的热情,那真的是毁灭性的。

    李思雨心里有些乱,她嘴唇微动,想要解释些什么,这个时候只要给梁乐一个解释,她知道他不会介意的。

    可是,她无从解释。

    如果她愿意,她可以找到很多别的理由,女人天生就有这种能力。

    但,她不能。

    李思雨动了动嘴唇:“是我要说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了进来,在地上映出刺眼的斑驳,梁乐心里有什么东西在抽动,一下一下地泛着疼。

    他笑了笑,打破了安静:“中午来我家吃饭,我妈做了不少好吃的,她想你了......我也很想你。”

    梁乐看向李思雨,微笑着,目光里和煦而温暖,那是他对待李思雨一贯的温柔。

    李思雨看着梁乐的眼睛,她心里在颤抖。

    沉默了一下,李思雨错开目光:“......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梁乐的心在无止境地下坠,他垂在膝盖上的手,不自觉地捏动着衣服。

    梁乐吸了口气,保持微笑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李思雨轻轻咬了咬牙,指节有些发白,她撩了一下发丝,目光只敢看着空气:“我中午有约了。”

    梁乐默默地看着她,这个他傻傻地付出一切感情的女人。

    她的侧脸一如既往的好看,那是他在梦里都想要抚摸的东西。

    在绝地里的无数个生死之间,他以为自己要死时,只要想到这张面孔上带的笑容,他就有了重新坚持下去的动力。

    这一次的沉默格外漫长,梁乐深深地吸了口气,点点头,从床边起身。

    “我开了车,我送你过去吧。”

    这一次李思雨没有说话,但梁乐已经知道了她的回答。

    他不会去问有什么约,约的谁,男的还是女的。

    那不是他。

    梁乐竭力挤出最后一丝微笑:“那,我先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感情这种东西,谁付出的越多,谁就越被动,谁就受伤越深。

    最卑微的人,永远都是最深情的人。

    梁乐走了出去,他缓缓关上门,视线中李思雨还坐在床边,他能看得到的只有侧脸。

    缝隙在逐渐变小,李思雨的身影也越来越窄——

    直至,完全消失。

    一声轻微的咔嚓声,让李思雨的心剧烈一颤,她猛地回头,目光里已经是模糊一片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偏偏是这个时候......为什么?”

    她和梁乐在一起的时间还很短暂,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变得很牢固,真的很难经得起这种摧残。

    感情的的破灭从来不是一击即碎,而是来自于平时一点点的破坏,当到了再也无法维系的时候,那就只能是曲终人散。

    这是梁乐的第一段感情,他年龄还不大,他会怎么想,他心里的尖刺要怎么去除?

    今天的裂痕太严重了,她已经不知道要怎么去挽回和弥补。

    李思雨向后仰躺,无力地倒在床上,眼里的液体终于忍不住顺着脸颊缓缓流下。

    水迹冰凉,冷彻人心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来了,来了。”洪慕华起身迎接,拉住李思雨的手。

    “你可总算来了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歉意说道:“抱歉,来晚了。”

    对面的男人礼貌地站起来,做邀请手势,温和笑道:“能等待一位美丽的小姐,是每位男士的荣幸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对着他歉意一笑。

    她比约定的时间晚来了十分钟。

    三人坐定,洪慕华开始介绍。

    “思雨,这位是我一直跟你说的年轻人,殷朝歌。”

    男人笑着微微点头,知礼而亲和。

    洪慕华又介绍女儿:“我的女儿,李思雨。”

    男人说道:“果然跟洪阿姨一样漂亮。”

    接着该是两人互相认识的环节,洪慕华微笑地看着自己的女儿。

    李思雨在心里叹息一声,向着男人礼貌地伸出手:“你好,殷先生。”

    她抬头的时候,对方的样子也就映入了她的眼里。

    这是个很有味道的男人,他没有穿得西装革履,身上是英伦式的休闲款穿着,少了一丝正式,却多了一丝随和。

    戴着的眼镜不是成熟的金属半框,而是大边框茶色树脂材料,显得眼睛炯炯有神,又增添几分儒雅,再加上他礼貌又亲和的言行,没有任何人会对这样的年轻人产生反感。

    洪慕华真的很了解自己的女儿。

    殷朝歌轻轻握住李思雨的手指,顿了片刻便很快收回:“思雨小姐,很高兴见到你,叫我朝歌就好,洪阿姨是我很尊敬的长辈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收回手,交叉放回腿上,她不想让洪慕华在外人面前失了面子。

    洪慕华看看两人,满意地点点头。

    她唤来旁边的侍者:“可以上菜了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这才来得及看看周围。

    是一家高档的法式餐厅,客人很少,准确地说应该是位置设置的并不多,无论装饰和布局,都能营造出安静和舒适的氛围。

    洪慕华也真的很会挑地方。

    天时,地利,人和,她非常想让这次见面有好的结果。

    大家族里,不需要见几次面,如果当事人不反感,双方长辈同意,那么便可以定亲,择日便可以受到无数人的祝福,走进婚姻殿堂。

    第一印象,尤为重要,现在来看,应该是好的。

    殷朝歌笑着道:“听洪阿姨说,思雨小姐现在从事的是教育工作?”

    “对,我在我们这里的一所中学担任老师。”

    “师者,教之以事而喻诸德,仁义礼智信,天下之达德也。”

    殷朝歌佩服说道:“我很敬佩老师,你们鞠躬尽瘁,默默地为教化天下奉献力量,我们联邦能有现在的繁荣,离不开你们的无私付出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在心里叹息一声,摇摇头:“我没有那么伟大。”

    “我很佩服思雨小姐,可惜我只是个环境工作者。”

    殷朝歌笑了笑,从一旁拿出两个精致的盒子:“对了,我刚从英吉利回来,给洪阿姨和思雨小姐带了礼物。”

    洪慕华接过来,眼睛一亮:“好漂亮,这好像是一种......贝壳?”

    “对的。”

    殷朝歌微笑着说道:“RhossiliBay是世界上最美丽也最危险的海滩之一,它孕育出来的贝壳也是最美丽的,这是我在当地工作时,偶然获得的。”

    礼物并不贵重,但尤为难得。

    海滩早已沦为源兽的乐园,现代人从来没见过海,也没见过真正的贝壳。

    “谢谢,我很喜欢。”洪慕华说道。

    “那是我的荣幸。”殷朝歌微笑。

    他又打开了另一个盒子,那里面是一串精致的手链,在绳结之间串着几颗发着荧荧光泽的小晶体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亲手为思雨小姐制作的手链。”

    殷朝歌笑了笑,认真说道:“虽不珍贵,却也是一番心意,希望它能让思雨小姐的皓腕更加美丽。”

    说不珍贵绝对是谦虚了,洪慕华不是什么都没见过的人。

    她知道这种会自然发光的晶体,似乎是叫做「源晶」,即便是对源武者来说,也是很珍贵的东西。

    第一次就收这么珍贵的礼物不太好,但她想了想,没有出声,而是用希冀的目光看向李思雨。

    李思雨不知道这是什么,但想着就是一个手链,不是项链戒指之类敏感的物品,洪慕华都收了,她如果不收,可能会让她面子上不太好看。

    “谢谢殷先生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接过来,也没细看,合上盖子,轻轻放到自己身前。

    洪慕华神情中带着欣喜,殷朝歌的笑容也灿烂了几分。

    “你们俩别那么见外,互称名字就好。”洪慕华笑呵呵道。

    “那我就冒昧叫一声思雨了。”

    洪慕华微笑着看向李思雨,对方的年龄比他小一些,容貌和气质都是他喜欢的类型,家庭背景弱一些,但有洪慕华的这一层关系,倒也不是太欠妥。

    接下来的吃饭的气氛变得很融洽。

    刀叉在盘子里发出悦耳的歌声,洪慕华围绕着两人的工作、生活、爱好等方面,提出一个又一个的话题,殷朝歌谈吐优雅,举止礼貌,知识渊博,为人内敛含蓄——

    他是个非常出色的英伦绅士,出身于联邦内的豪门。

    李思雨能用以形容他的,只有「优秀」两个字。

    见时间差不多了,洪慕华起身说道:“我去一下洗手间,你们两个年轻人可以多聊聊。”

    目送她离去,殷朝歌收回目光。

    “思雨怎么不吃了?”

    她的盘子里都没怎么动。

    “抱歉,没什么胃口。”李思雨微微摇头。

    殷朝歌摇晃着手中的酒杯,沱红色的液体挂在杯壁上,又缓缓向下流动。

    年份深厚的葡萄酒只有充分接触空气,才能释放出隐藏在岁月里的甘醇。

    他抿了一口,又放下杯子,笑着说道:“这家法餐做的不是很地道,下次有机会我可以做给你吃,我在米其林学习过一段日子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礼貌的笑了笑:“谢谢,不是因为这个原因。”

    这个女孩总是有着淡淡的疏离感,但初见的女孩子大部分都是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殷朝歌十指交叉,说道:“驿城终归还是个小地方,思雨以后有什么打算——我是说工作和生活方面。

    燕京要比这里大了很多,洪阿姨的生意都在那边,她虽然不说,但我能感觉到,她很需要你的帮助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拿起杯子喝水,借以掩去嘴边的苦涩。

    她从来就不属于那种生活,母亲对她很重要,但把她拉扯到大的却是父亲李兴安,他还正躺在病床上。

    这些昂贵的法餐,也并没有比梁乐带她吃的麻辣烫更美味。

    这些菜品太清淡了,甚至有些还是生的,切开的羊排里面还带着血色,就连喝的水都是生水——法兰西人不喝开水的。

    鲜倒是够鲜了,却也淡得没有人味。

    李思雨礼貌地笑着,不说话。

    驿城虽小,李兴安在这里,梁乐也在这里,她哪里都不会去。

    洪慕华去的时间久了些,等回来时,看到李思雨在和殷朝歌聊天,她很满意。

    殷朝歌是归国华侨,家学渊源,这次回来要逐渐承担家族事务。

    成家立业,都要一步步提上日程,在大家族里,成家与立业是连着的,成家往往是第一步,有了小家,才代表着真正长大成人,可以承担起大家。

    “思雨,朝歌很喜欢你呢,我可从来没见过他跟别的女孩子这么健谈过。”洪慕华说道。

    殷朝歌知道洪慕华的意思,他也确实很满意,和煦笑道:“应该是见到思雨的缘故了,真是不由自主。”

    他顿了一下,看着李思雨认真地说道:“思雨,别怪我冒昧,我就直说了,我对你很有好感。”

    初见是好感,风接触的多,自然就是喜欢了。

    殷朝歌的意思表达得很明确。

    洪慕华脸上浮现出遮掩不住的喜色,这次的见面,也的确有一些相亲的意思在里面,殷朝歌的身份不凡,李思雨还真是高攀。

    但她洪慕华坐在这里,她不允许任何人说她的女儿身份低微。

    殷朝歌能看上李思雨,这是最好的结果,只要女儿也同意,这件事基本上就成了一大半。

    做一个豪门夫人,总比一个四五线城市里的小教师要好,重点是殷朝歌还喜欢她,洪慕华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这更优越的条件。

    殷朝歌说话的时候,在看着李思雨。

    现在洪慕华也看向了李思雨。

    她想让女儿得到幸福,起码不能像她自己这样,走了弯路。

    李思雨桌子下的手捏的有些发白,低声说道:“殷先生是个很优秀的人......”

    殷朝歌继续认真听着,这句话可能是承接,重点还是在于后面的话。

    洪慕华面色变了变。

    她了解自己的女儿,这句话后面几乎百分之百是一句转折,自己的傻女儿如果把话说死,那才是自误终生。

    这不是她愿意看到的结果。

    洪慕华手一翻,不小心碰倒了一个杯子。

    “抱歉,不好意思。”

    这小变故转移了几人的注意力,殷朝歌立马给洪慕华拿纸巾。

    待旁边的侍者收拾好桌子,刚才的事情便也没那么突兀了。

    洪慕华歉意道:“思雨脸皮薄,你们以后还有很多接触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殷朝歌温和地笑了笑,但他心里却是明白,像洪慕华这么精密的人,怎么会犯这种小失误,多半是为了掩饰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他看向李思雨,对面的这个女孩大部分时间都是低着头。

    这不是羞涩,而是对他的刻意疏离。

    他虽然想不通为什么,但洪慕华说的也对,以后还有很多时间。

    起码,现在她收下了自己的礼物。

    “思雨,这个手链你戴戴看。编织方法,我请教了安和卡洛斯大师,晶体的切割打磨,我拜托了施华洛世奇北欧分公司。”

    殷朝歌微笑道:“你戴上一定很漂亮。”

    洪慕华也连忙说道:“思雨,朝歌刚从英吉利回来,一番心意,你就戴上吧。”

    李思雨目光重新落在盒子上。

    洪慕华是中间人,她不能让母亲在晚辈面前失了面子。

    脸面和风度,是他们这些大家族的人,最在意的东西。她真的好讨厌这种感觉,可是,今天的事毕竟跟她也有一些关系。

    李思雨咬了咬牙,打开盒子。

    手链是挺漂亮的,那五颗小珠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,竟然在日光下也能发光。

    「先戴上吧,回去再把它收起来就是了。」

    李思雨把手链取出来,犹豫了一下,往右手上套。

    她的左手腕缠绕着一根五色线,那是李兴安在庙里给她求来的,有长命的寓意。

    右手腕还空着,就戴在右边好了。

    殷朝歌期待地看着,洪慕华的笑容也温和了许多。

    就在手链快要接触到,她并拢的手指时,一道声音忽然从后面响起——

    “等一下,都是被你气的,给你买的礼物我都忘记给了!”

    李思雨浑身一颤,手中的手链无力地落向桌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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