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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再睁开双眼时,李修竹只感觉到一个硬物打在自己的脑袋上。

    是一根戒尺。

    “又睡觉,李建云,你还想不想上学堂了?”

    周围时不时传来同学们的窃笑声。

    李云彻底清醒过来,看着周围,再看看自己。

    穿着长衫,一副文人模样的打扮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的‘自己’正在旧式的老学堂里上着学呢。

    “李建云,茴字的四种写法,抄写三十遍。”

    “尼玛啊,鬼才会茴字的四种写法啊。”

    李云感觉有些晕,这一来就是地狱模式呢

    引导模式走你。

    开启引导模式的时候,李云环顾四周打量环境。

    台上有一个花白了胡子的老学究,穿着长衫在讲学,而台下的小书童们则一个个摇头晃脑的,背诵国学古文。

    “舅爷爷以前还上过这种老学堂呢”

    李云也安下心来,以一种游玩的心态体验一下民国时期的生活,随着引导模式走马观花,也了解到了很多。

    李建云当年是富家少爷,家里有屋有田,每天的生活没有任何忧虑,因为父母希望自己儿子能学点知识,便让他来到这学堂里学习,不希望他能学究天人,只求能识得几个大字,学一些数算打理家里的生意。

    而在学习了几年后,突然西式教育教育在上层阶级中流传出来。

    李建云也顺应这种潮流,被送到了魔都去读书。

    辗转来到魔都后,李建云震撼了,包括正在以上帝视角观看的李云也震惊了。

    民国时期的魔都竟然是如此的繁华。

    穿着和服的日国女性,打扮漂亮时尚的漂亮姑娘,繁荣的港口,街头的艺人,公交车,黄包车。

    穿着西装革履的人,长衫的人,白人,亚洲人

    欧美那边的银行分行,金融交易中心

    “这就是魔都啊”

    李建云就在这里读起了书来,接受起西式的教育。

    当然,李建云还是有些固执的,比如说,不愿意穿西装,只愿意穿长衫,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固执,在这里倒也没别的什么不妥的地方,从小接受中式教育的他有些观念还是难以改变过来。

    习惯就好。

    有一日,李建云正在自己租住的地方看一本名为《机电》的书籍。

    咚咚咚,一阵阵的敲门声响起。

    李建云被吓了一跳,透过门缝一看,才看到是自己的同学。

    “建云建云!我带你去个好地方”

    “啊”

    “嘻嘻嘻,你初来乍到,不知道我们大魔都的繁华,我们带你去见见世面。”

    李建云是一个有些内向的人,他不是很善于言辞,所以刚转学来这里的时候也没有刻意去打好关系什么的。

    面对热情的同学,李建云犹豫片刻后,打开了大门:“去哪里?”

    “带你去就是了,是一个好地方。”说话的是一个穿着西装革履的少年人,脸上戴着一黑框眼镜,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同时又阳光帅气:“绝对是你们那没有的!”

    “我们那没有的?”

    “对你们那绝对没有的,只有我们魔都有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少年人表情愉悦,让李云产生了一种错觉。

    以前上学的时候,寝室里的其他人传阅不可描述的小电影时,也都是这样的小表情。

    但不得不承认,搞黄色无论在哪个时代,哪个年代都是拉近距离的绝佳好方式。

    内向的李建云此时蠢蠢欲动了。

    虽然他是地主少爷,可老家那儿可没什么好玩的东西,根本没有繁华魔都的一半光景。

    一再撺掇之下,他没有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,跟着这些学堂的同学少年们一同去了。

    繁华魔都。

    是个不夜城。

    夜晚的魔都,比起白天的魔都,更加的繁华,灯红酒绿,烟火霓虹。

    几个小小少年在一栋发散着各色虹光的建筑前停下来。

    在这建筑前,停满了黄包车,车辆,西装革履,优雅绅士的男子们牵着女伴进入其中。

    李建云抬起头来。

    ‘百乐门’是这一栋建筑的名字,字儿的边框还镶嵌满了灯泡,发出五彩霓虹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地方?”李建云发出了自己的疑问。

    “嘿嘿,我就说你没见过吧。”一旁的少年人一副优越自豪的样子说道:“这个地方叫做‘夜总会’。”

    “夜总会?”

    李建云难以理解这个地方的性质。

    只觉得有一种无形的靡靡之息在将他拉入这名为夜总会的地方。

    在迟疑了将近十秒钟后,李建云终于还是没抵挡住诱惑。

    少年人事先提醒道。

    “我先声明,进里面消费可是要不少钱的啊”

    “这个我有。”

    李建云就是不缺钱

    “成,走起”

    几个少年人挺入了这夜总会之中。

    进入之后,许多新奇的东西直接冲击着李建云的大脑。

    穿着旗袍的女人在台上唱歌,男人们喝酒,跳舞,和自己的舞伴一起,享受这上海这不夜之地带来的风情。

    他的脸哗一下就红了。

    旗袍对他来说还是太刺激了

    “傻小子,没见过吧。”一旁的少年人却是一副淡定的模样说道:“我当时第一次来的时候跟你的表情一样,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”

    “那你现在”

    “来多几次就习惯了呗。”

    李建云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当服务生端上用精致玻璃承装的葡萄酒时,李建云发现了新世界面貌。

    但他脸上还是有矛盾的。

    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他,这些东西都太不妥了,可属于少年人的好奇心让他一次又一次的抬起头来。

    此时,台上的歌女换成另一个少女歌女,穿着旗袍,窈窕的身材和姣好的容貌看起来有些慵懒。

    李云认出这少女是谁了。

    是李建云老照片上,他唤作‘小雯’的女人。

    很漂亮

    此时,小雯拿起了麦克风,开始唱歌。

    她唱歌的声音,李云听不到,宛如默片一样。

    这是李建云记忆缺失的那一部分。

    李云虽然听不到,可感知到李建云逐渐抬起的头来,便知道了。

    他被吸引住了,被少女的容貌,少女的歌,少女的风情吸引住了。

    “漂亮吧”

    “她是这里的歌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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